滚动|非必要不外出!广东深圳等多地宣布“五停”
据@广东天气消息,9月1日09时,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中心位于北纬21点9度,东经116点2度,也就是在距离香港东偏南方向约225公里的广东省东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6级,达到55米每秒的风速,中心最低气压930百帕,八级大风半径约200公里。
(相关资料图)
预计,“苏拉”将以每小时10到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趋向广东省中部近海海面,强度缓慢减弱,将以强台风级于1日夜间到2日上午在广东惠东到台山一带沿海登陆,或在广东省中东部近岸海面折向西偏南方向移动。
随着"苏拉"继续移近,广东南部风雨将进一步加强
广东多地相继发布预警,提示各方密切留意最新消息,及早做好防御。
江门:全市各县(市、区)实行“五停”
台风“苏拉”预计于2日凌晨到上午,以强台风级(42~50米/秒,14~15级)登陆,或擦过深圳到台山一带沿海地区,后继续向西偏南方向移动,将给江门市带来严重的风雨浪潮影响。目前,江门全市各县(市、区)实行“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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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1时起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
根据《东莞市“五停”工作指引》,东莞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1日21时至2日12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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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逐步解除全市防台风“五停”措施
9月1日晚,汕头市三防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于9月1日20时起逐步解除全市防台风“五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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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4时起启动防风二级应急响应
根据《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决定从2023年9月1日14时起启动防风二级应急响应,请做好防御工作。
深圳:全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红色
9月1日19时起,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高速公路入口实行临时封闭交通管制,解除交通管制时间另行通知。交通管制期间,所有高速公路入口,除抢险救灾和指挥车辆外,禁止社会车辆驶入。
9月1日19时起,深圳地铁全网各线路所有列车和车站将停止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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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台2023年09月01日14时00分将全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红色。预计台风“苏拉”未来12小时内将近距离严重影响深圳,风力将达12级以上。
9月1日上午,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深圳市防台风防汛紧急动员令》,决定于2023年9月1日12时起在深圳全市启动防台风和防汛一级应急响应。9月1日下午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其中16时起停工、停业、停市,19时起停运,31日下午已开始停课。除抢险人员和民生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切勿随意外出。全市开放全部避险场所供群众避风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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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计划于今天17时启动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台风“苏拉”逐步靠近广东沿海,9月1日下午到傍晚将对佛山产生风雨影响,顺德区拟于9月1日15时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禅城、南海、高明区拟于9月1日17时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市三防指挥部计划于9月1日17时将防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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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9月1日13时起逐步实施“五停”
珠海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1日13时00分起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级。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序实行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含商超、市场)等应急措施;9月1日20时起,停运公共交通。自9月1日22时起,全市实施交通管制,非应急救援车辆禁止上路,全体市民务必留在安全场所,做到“人不出门、车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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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全市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台风橙色预警
预计受台风“苏拉”影响,从9月1日下午起,东莞市风力将明显加大,过程平均风力将达9-11级、阵风12-13级;1-2日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东莞市气象台于9月1日7时42分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橙色,请注意防御。
东莞市气象台2023年09月01日08时发布短时天气预报:预计未来6小时,东莞市阵雨转大雨,气温:26到28度,阵风5到6级加大到8到9级。
中山:发布防台风紧急动员令,9月1日下午全市范围实行“五停”
9月1日下午,中山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其中16时起停工、停业、停市,19时起停运,8月31日已开始停课。除抢险人员和民生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切勿随意外出。全市开放全部避护场所供群众避风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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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12小时内,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8月31日23时至9月1日23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
二、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
三、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
四、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
五、全市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各类大型商场、综合体、商业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会展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
六、全市公交、客运、渡口、码头全部实施停运。海湾大桥、礐石大桥根据省主管部门指令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七、广大市民要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醒标志,非必要不外出。
八、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实行“五停”期间,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准备好食物、饮用水、应急照明等生活物资,加固好门窗,防止高空坠物,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当前,我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时间十分紧迫,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自觉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通告和指令,最大限度减轻台风灾害影响。
汕头市三防指挥部
2023年8月31日
汕尾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告市民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超强台风“苏拉”极可能于9月1日正面登陆或严重影响汕尾,风力强度和破坏力可能超过2013年“天兔”台风。请全体市民敬畏自然、珍惜生命,主动做好防范工作,确保生命安全。
一、9月1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将实行“五停”措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请全体市民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做到“人不出门、车不上路”。
二、及时收听、收看或上网查阅台风预警信息,了解政府的防台风行动和对策,密切关注台风降雨、风暴潮、洪涝情况,防范台风、海潮、内涝、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
三、不要到海边、海岛游玩。居住在工棚、简易板房、瓦房、泥砖房、危旧房、铁皮房、海边临海前排、低洼易涝、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市民请于8月31日18时前转移到安全房屋或政府安排的庇护场所。
四、请全体市民准备食物、饮用水、应急照明等生活物资,加固好门窗(玻璃贴“米”字胶带),及时清理高空悬挂物和阳台摆放物,加固室外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防止高空坠物。
五、加固塔吊、广告牌、外脚手架等设施。
六、台风来临时,不要随意打开紧闭的门窗,也不要接近窗户,以免被强风吹破的窗户玻璃片弄伤。
七、受影响地区渔船回港、渔排人员上岸避险,其他船舶驶离危险海域或回港(锚地)避风。
八、当台风信号解除以后,要在撤离地区被宣布为安全地区以后才可以返回。并遵守规定,不要涉足危险和未知区域。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8月31日
揭阳
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定于9月1日0时至9月2日6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揭阳市灾害天气“五停”工作指引》,负责全面落实本行业、本辖区“五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二、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培训机构等停课。
三、在建工地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停工。
四、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停产。
五、陆运(铁路、公路等,抢险、救助、指挥及应急运输保障等车辆除外)、水运(码头、渡口船只)等停运。
六、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业。
七、“五停”期间,全体市民及外地在揭人员要储备必要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自觉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指令,听从指挥、做好防护,做到人不出门、车不上路,居住在工棚、活动板房、简易住房、危旧房屋、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全部撤离到安全住所或政府开放的避难场所,如身处险境,请拔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当前,我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迅速行动、团结协作、众志成城,最大限度降低台风灾害损失,全力夺取防台风工作的全面胜利。
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8月31日
惠州: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
9月1日上午,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紧急动员令》。为切实做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惠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全市从8月31日20时起进入防风Ⅰ级应急响应状态,提出全市迅速动员、全力投入防风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滚动监测预报预警、切实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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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惠州市三防指挥部已于8月31日9时将全市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经综合会商研判,根据《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市三防指挥部可能于9月1日7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指令。请广大干部群众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储备“五停”期间必要的食品和生活用品。
一、除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全部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的,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二、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等停课。
三、海上渔船、渔排人员、水上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回港避风;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停止户外作业;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
四、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面停止生产。
五、所有道路车辆(抢险和指挥车辆除外)停止行驶,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封闭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水路交通全部停运。
六、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等全面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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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李婷、陈海敏、倪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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