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进驻戒毒所,汕头启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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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刘雅 胡钊 通讯员/粤检宣)近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驻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成立,成为粤东首个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工作室。

据悉,该检察监督工作室将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收、解除、变更戒毒措施、所外就医、安全管理、权益保障等执法事项的合法性及规范性实施监督,并研究建立试点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和执法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促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不久前,广东省印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确定以10个戒毒所及所在县(区)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单位,采取试点人民检察院在戒毒所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和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有序推进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这标志着汕头检察机关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对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不断强化协作配合,加快联签工作办法,推动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汕头经验”,开启检所联动、提升监督质效的新篇章,以最优的法治产品助推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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